1.负责对全市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
2.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职务;
4.研究分析全市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
5.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6. 研究制定民事、行政监督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7. 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违法活动,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科长:尹秀荣
副科长:杨晟,郭屹
联系电话:0745-2715151
主办:怀化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45-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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