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掌握、分析社会治安动态情况;承办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办理并答复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研究审查批捕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和办法。
科长:朱闽江
副科长:谌建华,李强高
联系电话:0745-2719254
主办:怀化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45-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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