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往年时有因拜祭祖先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3月31至4月1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采取积极措施,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努力确保清明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该院林业检察室主任彭菲、民行检察室主任李曦联合区林业局、区森林公安相关领导一起到该区黄岩、黄金坳、凉亭坳等乡镇开展防火知识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防火知识宣传资料500余份,张贴宣传图片50余张,提供法律咨询20多人次。同时还深入学校、田间、林区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火意识,提醒广大群众在清明祭祖时,要时刻注意,做到人走火灭,充分调动群众防火救火的积极性。最后还全面排查了该区的重点道路、重点林区、重点哨卡看各乡村防火责任是否到位,督查了扑火物资储备、扑火队伍建设等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各乡镇一定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从而实现“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主办:怀化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45-12309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人民路迎丰中路737号 邮编:418000
建议使用IE10.0以上版本,分辨率1024*768的显示器设置观看本网站
技术支持:怀化市恒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74577599